为贯彻实施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重点任务分工,建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,2018年6月,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实施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制度的意见》(国市监标准[2018]84号),要求到2020年发布1000个消费品、500个装备制造和200个服务类的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。2018年11月,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进一步印发了《2018年度实施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重点领域》(市监标创[2018]77号)的通知,明确了空气净化器、洗衣机、电冰箱等11个重点领域。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,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,支撑